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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玄幻奇幻 >易鼎 > 第九十一章 神道(上)

第九十一章 神道(上)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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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死之鬼,是阴灵,最多只能庇护一家一户,因此除了子孙祭祀外,不许公祭。

“神力显红色,能庇护一乡一县,并且能不扰民,就是县级允许的正祀,但是县令不许公祭,以免高祭低,流失气运,国家也只给予县级封号,封号与神力相当,才是正祭,加恩有损朝廷气运。”

简单的说,如果神力原本只有县级,朝廷加封更高的封号,就等于拿朝廷的气运来提升鬼神的阶级,王弘毅岂肯作这事?

“神力红中带黄,才可出县,不然就是越格,有损民运,不可提倡。”

王弘毅当然清楚,神被为了扩大自己的实力,提高自己的阶级,都希望挣脱“祭不越望”的束缚,到外地建立行祠。

王弘毅说着,执笔在纸上写着:“历代册封过的”一般都是正祀”哪怕是前朝”前前朝所封,这是第一点原则。”

“第二点,就是强者为王,久受香火,或者上古真神,有大能者”多半不能罢黜,只要此神不明着倡言造乱,就不宜废除。”

说到这里,王弘毅自失的一笑,一切政治都是实力为根基,神道也不例外。

素儿却没有多少心思,很是以为然,说着:“表哥说的原本就是正理。”

王弘毅又说着:“《礼记》谓:非其所祭而祭之,名曰淫祀,淫祀无福。又道,夫圣王之制祭祀也,法施于民则祀之,以死勤事则祀之。以劳定国则祀之,能御大。则祀之,能捍大患则祀之。”

所谓的“祭不越望……,就是祭祀的鬼神不许超过所在范围,这限制了信仰世神灵传播的可能性。

但是对于实力低微的神灵,大面积扩大信仰,就等于是淫祭,因为它根本没有这样高的神格来影响这样大的范围,所以祭祀时,大部分是索取,很少能反还恩典。

“这有几个意思,也是以后神道的规范。”

“第一,就是淫祀无福,民间祭祀本是为了求福,但是他们不知道不少鬼神不能赐福,因此不能祭祀若是不能赐予福分者,就是非祭。”

说简单点,就是按照气运的道理,只有低位向高位祭祀,没有高位向低位祭祀的道理。

大部分鬼神,层次比人类低,根本没有庇护或者赐福的力量,人类祭祀时,人本身气运就向低处流了,这些鬼神和吸血鬼一样吸取气运,却无力反惠,因此谁信了就会破家,甚至身死,这就是必须去掉淫祭。

素儿心里直跳,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,却不想王弘毅对此一清二楚“〖道〗德经云: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。修之于家,其德乃余。修之于乡,其德乃长。修之于邦,其德乃丰。修之于天下,其德乃普。此言甚是大善,立神道可借鉴于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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